- 2009年12月3日——2010年1月23日
- 个人开发者和企业开发者
- 通过活动,打造“明星开发者”和“明星应用”,为用户带来更多更优秀的应用。
- 以“冲线有奖”的方式,分段设立下载次数标准,对在活动周期内最先达到一定下载次数的应用给与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 个人开发者提交的应用:
- 对首先达到1000次下载量的前100个应用给以1000元/应用的激励
- 对首先达到2000次下载量的前10个应用给以5000元/应用的激励
- 对首先达到1万次下载量的前5个应用给以2.5万元/应用的激励
- 对首先达到2万次下载量的1个应用给以5万元/应用的激励
- 企业开发者提交的应用:
- 对首先达到2000次下载量的前100个应用给以2500元/应用的激励
- 对首先达到5000次下载量的前10个应用给以1万元/应用的激励
- 对首先达到2万次下载量的前5个应用给以5万元/应用的激励
- 对首先达到5万次下载量的1个应用给以10万元/应用的激励
-
- 1、每个应用的下载数当期有效,不累计到下期的活动中去;
- 2、活动期间同一手机号码对于同一个商品的重复下载,只算一次有效记录;
- 3、本次活动以真实有效的下载数为标准进行计算,将会采取各种相关措施防止恶意冲榜,剔出虚假数据;
- 4、为保证活动的公平性,针对免费和收费商品,设置不同计数折算比例,收费商品下载量双倍计算;
- 5、针对侧重机型的商品冲线,设置不同的折算比例,以扶持该类产品的应用开发,诺基亚N97和多普达A6188、LG GW880等OPhone商品,下载量双倍计算;
- 6、每天上午8:00更新展示前一天的应用下载排名;
- 7、在当期活动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公布统计审核后的有效应用下载次数;
- 8、排行榜每日排名公布仅供参考,最终获奖信息以活动结束后,活动页面及开发者社区获奖公告为准.
-
- 1、当期活动可获得激励的商品先在开发者社区公示半个月,公示期结束后无问题的才予以结算;
- 2、结算时间为公示期结束后的半个月内;
- 3、结算时必须保证商品状态为正常销售状态,否则不予结算。
-
- 中国移动广东有限公司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